为确保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质量,10月12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通知,决定于10月中旬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质量情况(合同履约行为和质量安全文明行为)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全省通报。
据悉,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自2015年初开展以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合同履约评价机构、质量安全文明行为评价机构积极开展项目实施行为评价,总体上做到公平、公正,基本实现全省工程项目全覆盖评价,为信用评价成果应用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但通过评价系统的数据分析以及企业的反映,一些评价机构在项目评价过程中,存在未认真开展项目实施行为评价的现象。
该厅此次专项检查就是针对2015年第三季度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满分或质量安全文明行为满分的工程项目数量占比较高的县(市、区)合同履约评价机构、质量安全文明行为评价机构进行的。检查内容为评价机构是否按照相关文件的评价标准,开展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
本次监督检查分为合同履约行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两组,对第三季度已评价的受检工程进行实地检查。受检项目的评价机构予以配合,并提供第三季度评价时的原始评价资料备查。对于发现受检工程的评价结果存在问题的,检查组责令评价机构予以纠正。